(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和交货期
1、包组号:1
用途:工程建设
数量:4台
简要技术要求:制冷量:82kw,风量:16800m3/h,涡旋式(2压缩机)。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干,包括:干警食堂内带独立冷源整体吊柜式空调机组和附属设备及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壹个月内。
4、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工业区蕉岭监狱迁建至惠阳项目内,采购人指定安置地点。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其他组织。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3、必须是所投空调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的供应商;
4、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且能确保能完成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5月16日至2008年6月2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大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6月5日9: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02室
